4月20日,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及调整论证会在我校召开。第二届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简称“教指委”)委员、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及调整工作组(下简称“工作组”)成员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工作组组长中国药科大学副校长陆涛教授主持。
陆涛副校长代表中国药科大学作为本次修订工作的牵头单位向参会专家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药学专业学位类别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内涵不断丰富、学科外延不断拓展。此次学科目录修订工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注。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前期分工,修订工作有序推进,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邵蓉教授代表教指委致辞。她指出,此次调整是对过去10年药学专业学位教育的总结及对未来发展的规划。她表示,教指委作为药学专业学位教育的专家组织,在指导、规范药学专业学位教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次目录修订及调整工作中,教指委将一如既往支持药学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及调整相关工作,促进我国药学专业学位教育健康蓬勃发展。
工作组副组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丁锦希教授代表工作组汇报了药学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及调整的工作进展,包括药学硕士专业学位内涵修订、设置方案及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药学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等。与会专家就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领域的设置、药学博士专业学位设置的必要性、领域设置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我国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每10年开展一次,学科目录调整对学科内容更新及内涵丰富发挥着战略性作用。此次教育部成立了7个专家组,承担相应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及调整工作。医学门类属于第五组,我校作为主要成员单位负责牵头药学专业学位、中药学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及调整工作。
与会人员合影
(供稿单位:研究生院;撰写人:顾洁;摄影:崔嘉跃,审稿人:吴旻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