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学院举行“教育部、国家药监局、江苏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实施办法(方案)”专题解读学习大会

作者:来源:新闻网浏览次数:269发布时间:2021-01-04


近日,中药学院在江宁校区会议中心二楼报告厅举“教育部、国家药监局、江苏省贯彻落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实施办法(方案)解读学习大会。谭宁华院长为学院全体教职工做专题学习解读报告。

谭宁华院长从青蒿素获诺贝尔奖开始,结合近年来中医药领域的重大事件,回顾了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简要总结了学院参与《江苏省中医药条例》(征求意见稿)、采取积极措施将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与课程思政、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做法。接着,通过详细解读教育部、国家药监局、江苏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有关要求,指出该意见为我国中医药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指明了工作方向。最后,谭宁华院长分析了学院处于新时代中医药发展的大好时机,并围绕学院“十四五发展的关键指标,对学院下一个发展阶段如何传承好、创新好中医药提出了具体举措和建议。

通过解读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阶段,将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巩固优势和特色,积极努力,推动中药学院办学水平提升,为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出贡献。

会议现场

(供稿部门:中药学院;撰写人:张学林,审稿人:吴旻玥